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中国公民申请护照颁发、补发、换发等必须亲自到中国驻芬兰使馆领事部,凭有关证明申请办理。已经加入芬兰国籍的,不能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其有关事项。
注意:目前我馆已开始颁发97版护照,除下列说明的材料外,所有新护照申请都将邮寄至中国驻德国使馆制作,需时约14天。
1、申请护照(1)未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可单独申请中国护照,16岁以下儿童亦需单独申请护照。(2)交验足以证明本人具有中国国籍的身份证件或证明及影印件;交验当地人口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具有外国国籍证明;交验申请人护照上的有效外国签证及居留证明及影印件;如需在使馆复印,须交付复印费;(3)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 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交正面免冠近期(6个月以内)护照照片3张(彩色、底色为白色或浅蓝色、长48MM,宽33MM,头长28MM,头宽23MM),如为新生儿办理护照,照片须睁开眼睛。费用55欧元,需时14天。(4)申请颁发新护照,申请人应亲自到领事部办理,如为新生儿为理护照,亦须带领新生儿前来办理,并同时交验父母双方的中国护照原件、复印件、新生儿在芬兰的出生证明、芬兰人口登记信息系统为新生儿出具的清单。
2、护照遗失补发(1)护照遗失或被窃,本人应立即向当地警察局报失并索要报警记录;(2)尽快书面报告中国驻芬兰使馆领事部,报告内容包括:旅芬前后经历、遗失护照经过、地点、时间、护照号码、发照时间、发照机关、本人住址、电话;(3)如确认护照无法找回,应在当地报纸刊登声明:“XXX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XXX号护照,声明作废”。如记不清护照号码请暂勿登报,由使馆领事部向原发照机关核实后再登报;(4)本人携带报警记录、登报声明来使馆领事部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 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交正面免冠近期(6个月以内)护照照片3张(彩色、底色为白色或浅蓝色、长48MM,宽33MM,头长28MM,头宽23MM)。费用108欧元;(5)因需核实遗失护照的情况,补发护照的时间不能确定。如手续不全或经核查与本人报告有出入,不能补发护照。
3、护照换发(1)护照即将过期、签证页用完或由于意外造成护照破损,可以申请换发新护照;(2)交验原照,及护照资料页、签证页复印件;如需在使馆复印,须交付复印费;(3)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 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交正面免冠近期(6个月以内)护照照片3张(彩色、底色为白色或浅蓝色、长48MM,宽33MM,头长28MM,头宽23MM)。费用55欧元,需时14天。 注意:申请换发,补发护照,本人必须亲自到领事部办理。
4、护照分离(1)随父亲或母亲合用一本护照的儿童可办理护照分离;(2)交验合用护照,及护照资料页、签证页复印件(如需在使馆复印,须交付复印费)。由护照持有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 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提交近照一张。从护照中除去儿童的加注申请,费用13欧元。(3)为儿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 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交正面免冠近期(6个月以内)护照照片3张(彩色、底色为白色或浅蓝色、长48MM,宽33MM,头长28MM,头宽23MM)。儿童本人须亲自到场,费用55欧元,需时14天。
5、护照延期
注意:目前我馆不再办理92版因私护照(主要特征为:照片被塑封压膜在护照上)的延期申请,只办理97版因私护照(主要特征为:照片被扫描在护照上)的延期申请。92版因私护照即将到期者,需申请97版因私护照,具体方法见上述“护照换发”一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为自发照之日起一至五年。护照到期前半年应申请延期,一般不得提前一年以上申请延期;(2)交验护照及护照资料页和居留签证复印件,如需在使馆复印,须交付复印费;(3)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 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4)近照一张。费用13欧元,需时一周。
6、护照加注(1)办理护照各种加注需交验护照,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 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费用13欧元,需时一周;(2)交验护照资料页及居留签证复印件,如需在使馆复印,须交付复印费。(3)如加注姓名,请提供芬兰人口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清单,并请提供芬兰结婚证明复印件。(4)如加注近照,请提供正面免冠近期护照照片2张。
7、因公护照延期、换发、补发、转换因私护照(1)凡原来公派到芬兰的留学人员或访问学者,无论现在为何种身份,均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 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由使馆领事部和教育组审批后办理转换因私护照的手续;(2)持上述情况以外来芬兰的因公护照持有人,无论申请护照延期、加注或换发,均需经原派出部门和原护照颁发机关同意。如系中央各部委派出者,需有原出国审批部门的批准证明。如系地方省区派出者需有地方外办的批准证明。
8、如申请者申请护照延期、加注,可邮寄办理,但我馆不受理居住在赫尔辛基大区(包括赫尔辛基、万达、爱斯堡)的申请者的邮寄申请。如邮寄办理,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办证费用、以及每份邮件的邮件处理费6欧元。我馆收到邮件后,如申请资料完整,将需时六个工作日,之后寄回办好的证件。费用可付至NORDEA银行帐号121030-103463,并请同时附银行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