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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使在芬国防大学的演讲
2004/04/02
上海合作组织,从安全合作到安全与经济并重


主席先生/女士,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下午好,

很高兴能得到芬兰国防大学的邀请,参加这次研讨会并有机会向大家介绍有关上海合作组织的有关情况。
上海合作组织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宣布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成员国总面积300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欧亚大陆的五分之三;人口14.55亿,约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
上海合作组织自成立以来遵循着以下基本原则: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组织;对外开放,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
上海合作合作组织的启动,是中、俄、哈、吉、塔、乌六个成员国基于国际和地区形势变化,着眼维护地区和平稳定、扩大互利合作而作出的一项战略抉择。八年来,从加强边境地区军事信任、创建“上海五国”合作机制到成立上海合作组织,这一进程不断发展。目前上海合作组织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法律基础,启动了以安全和经济为重点的多领域合作,并逐步与其它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了联系和交往,成果显著,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
    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上海五国”机制是从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四国加强边境地区的信任和裁军开始发展起来的。1996、1997年先后在上海和莫斯科进行五国元首会晤,此后这一年度会晤形式被固定下来,轮流在五国举行。2000年杜尚别峰会时,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应邀以主席国客人身份与会。由于首次五国元首会晤在上海举行,因此这一合作机制后来被称以“上海五国”。2001年6月,“上海五国”成员国元首和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在上海举行会晤,决定吸收乌为“上海五国”机制成员,共同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布成立上海合作组织。2002年6月,六国元首在圣彼得堡举行会晤,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
    上海合作组织的机构包括会议机制和常设机构两部分,主要包括:1、国家元首会议。2、政府首脑(总理)会议。3、外长会议。外长会议可代表组织开展对外交往。4、各部门领导人会议。目前,已建立起总检察长、国防部长、经贸部长、交通部长、文化部长及执法安全、紧急救灾等部门领导人的会议机制。5、国家协调员理事会。经外长会议主席授权,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可对外代表组织。6、秘书处,为上海合作组织常设行政机构,设在北京,2004年1月正式启动。首任秘书长为中国公民张德广。7、地区反恐怖机构。系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2004年1月正式启动。地区反恐怖机构由理事会和执委会组成。首任执委会主任为乌兹别克斯坦公民卡西莫夫•维•捷(Casymov.V.T)。
上海合作组织的主要宗旨是: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发展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等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上海合作组织积极倡导并实践以相互信任、裁军与合作安全为内涵的新型安全观,以结伴而不结盟为核心的新型国家关系,以大小国家共同倡导、互利协作为特征的新型区域合作模式,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上海精神”。
上海合作组织各国所在地区因其在世界地缘政治与能源格局上的特殊地位以及这一地区由多元民族和宗教因素构成的复杂人文环境,决定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活跃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等三股恶势力不仅带有着明显的跨国色彩,而且与本地区的民族矛盾、宗教纠纷、经济衰退、官员腐败等社会现象相纠缠,并且互为因果,形成恶性循环。
为了解决共同面对的问题和应对新的挑战,各国各地区加快了区域合作的步伐。上海合作组织的建立,正是顺应了这一时代潮流。
有效的安全合作一直是上海合作组织这个合作机制存在与发展的主要凝聚力。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历程,也是探索综合安全理论的实践过程。
上海合作组织是国际上最早鲜明地提出了打击“三股势力”主张的国际组织。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之日,2001年6月15日,就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在国际上首次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作了明确定义,提出了合作打击“三股势力”的具体方向、方式及原则;2002年6月在圣彼得堡峰会上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2002年 10月,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举行了双边联合反恐军演。2003年8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哈萨克斯坦和中国境内成功举行了首次多边联合反恐军演,中、哈、俄、吉、塔五国的武装力量参加了演习。上海合作组织还决定建立反毒合作机制,目前正加紧商谈有关文件。
上海合作组织不是一种军事上的结盟,也不仅仅是一个安全组织。它从安全合作起步,并以此带动了成员国在其它领域的综合性合作。胡锦涛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第三次元首莫斯科峰会时讲话强调:“军事手段可以赢得一时的胜利,但不会带来持久的安全”。  
欧亚各国都面临着加快恢复国民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的紧迫任务,这也是上海合作组织今后提高其组织凝聚力和发掘地区合作潜力的重要方面。在以军事手段等必要的强力措施遏制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蔓延的同时,通过互利合作促进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水平,消灭贫困和愚昧,从根本上铲除滋生极端主义的民间土壤,联手打击与恐怖主义势力密切相关的毒品走私、武器贩运等有组织跨国犯罪活动,断绝中亚地区恐怖组织资金来源,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的更重要、更广泛合作领域。
该组织首任秘书长张德广曾表示,安全领域的合作和经济领域的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两个轮子”,而且经济领域的合作日益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目前,上海合作组织的合作已涉及安全、经济、交通、文化、救灾、执法等广泛领域。经济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领域,是组织顺利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紧密的经贸关系必将给成员国带来共同繁荣,对铲除滋生极端主义的社会土壤也将产生重要的作用,同时将大大增加成员国之间的粘合力。从长期来看,上海合作组织更强调安全与经济并重的“双轨”合作。“双轨”合作的有效开展,对上海合作组织今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经济保持着强劲发展,还着眼于寻求可持续性发展制定了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一方面为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的经贸合作提供了机会和市场,另一方面也大幅度增加了对能源的需求。中国与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的中亚国家之间积极展开能源合作,中亚各国也依托资源优势,制定了“能源富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中国西部的发展也可以依托广大的欧亚市场,和中亚地区的发展统一和协调起来。
上海合作组织的领导人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经贸合作。六国总理在2001年和2003年两次会晤,重点讨论了区域经济合作问题,探讨在贸易、投资、交通、能源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的途径,还明确规定了六国经贸合作的优先领域、主要任务及实施机制,为六国在今后较长时期内开展经济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李肇星外长在出席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交部长非例行会议时指出的:“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初创时期相比,上海合作组织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的成就,足以令我们感到欣慰。但与六国人民的热切期待相比,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让我们都拿出责无旁贷的主人翁精神和扎扎实实的行动,使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得更快更好,给我们的人民带来越来越多的实惠。”
实践证明,上海合作组织在促进成员国睦邻互信、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加强区域合作方面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上海合作组织倡导的“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以及它探索和实践的新型国家关系、新型安全观和新型区域合作模式,对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具有重要启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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